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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市四县荣获二〇一〇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时间:2010-07-26 7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我省青岛、烟台两市成功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各获得80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每个市的首批支持资金4800万元已经下拨;垦利县、兖州市、巨野县、即墨市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各获得1800万元财政支持,全部资金已经下拨。两个示范城市、四个示范县共可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2.32亿元。 目前,我省已有4个示范城市、5个示范县,共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3.68亿元。这些地区在国家资金支持下,将规模化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于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开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