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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 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的通知时间:2017-07-06 淄建发〔2017〕92号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力度,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决定2017年7月份开展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受检单位 一是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淄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二是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在淄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市外勘察设计单位;三是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抽检项目 主要检查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淄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现场。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和业绩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设函〔2013〕19号文)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建设字〔2014〕5号)的要求,围绕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机构建设、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审查质量进行督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和督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 进行认真自检,于7月15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局科技设计科。 1.勘察设计市场检查上报材料: 自检报告、资质检查申报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勘察设计项目清单、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注册师业绩登记表(见附件1-2)各1份。 2.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上报材料: 自检报告和加盖注册师、施工图审查工程师印模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花名册各1份。 (二)抽查阶段:7月下旬开始进行检查和督查,具体检查时间、单位、方式另行通知。2016年度诚信评价等级为B级的单位为必查单位。 (三)总结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检查和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和督查,要指派专人做好检查和督查材料的准备工作,单位领导要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材料、数据真实准确。对不按时上报自检材料、逃避检查的,以及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纠正和处罚外,还将按照《淄博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行为管理办法》(淄建发〔2017〕78号)进行不良行为记分记录。 附件:1.(1)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准备资料清单 (2)2016年度注册师业绩登记表 (3)淄博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表 (4)淄博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抽查项目检查表 2.(1)受检施工图审查机构准备资料清单 (2)淄博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表 (3)淄博市施工图审查督查质量检查表 (4)施工图审查人员花名册(样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