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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网上办事大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时间:2017-07-12 通 知 为了加强对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近期将对全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人员进行核查。请各勘察、设计单位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本单位在淄博市住建局网上办事大厅已备案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1月-6月)报至科技科,同时将该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的个人基本信息完善并必须上传个人的所有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等)。未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或未上传个人扫描件或个人基本信息未完善的人员将从市住建局网上办事大厅删除。 科技设计科 2017年7月12日 |